【看,黔东“枫”景正好】矗立在群山中的“村口”法庭
随着新时代的到来,在万山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转变下,这里的万事万物争先进行着蜕变,这个矗立在群山中的“村口”法庭也不例外,它就是——朱砂古镇人民法庭。在历史长河的指引下,充满好奇的我走进这座被誉为“千年丹都”的小镇,来到朱砂古镇人民法庭,探寻属于它的“转型”之路。“立案在村居,开庭在村口,调解进家门”“设立‘村口法庭’诉讼服务点,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便能化解矛盾纠纷”“将巡回审理与法治宣传融为一体,定期为村民普法答疑解惑”......这是朱砂古镇人民法庭庭长刘莹探寻走出的司法“转型”之路。近年来,朱砂古镇人民法庭探索建立“1+N+3”模式,依托“村口法庭”,分层、分类,多元预防,化解矛盾,形成了“党委领导、多方参与、标本兼治、多赢共赢”的基层治理新格局。近两年来,法庭受理案件数大幅减少,从以往500余件减少至100多件案件,诉前调解、就地化解纠纷1100余件,诉源治理成效明显。强化府院联动 打造诉源治理同心圆“不付清土地租赁费就不允许他给葡萄剪枝!”“他已经拖欠了两年的土地租赁费用!每次都是说下一年付,我们不再信任他!”在调解室内,农户的吵闹声此起彼伏,每个人的脸色都面露不悦。时间回到2018年,黄道乡龙江村村民刘某租赁了同村36户农户的土地,用于发展蔬菜大棚种植农场。后因经营困难,拖欠了36户农户两年土地租赁款。2023年,刘某尝试转型种植阳光玫瑰葡萄后开始盈利,并与36户农户约定清偿土地租赁款。但好景不长,2024年初的一场大雪压垮了多个大棚,导致原本约定清偿的租赁费没有下文。为了拿到租赁款,36户农户便阻碍刘某剪枝,导致春耕迟迟不能进行。阳光玫瑰不能及时剪枝,产量就会下降,也就意味着刘某没有收入偿还农户们的土地租赁费,心急如焚的刘某找到村委会,村委会了解情况后随即向朱砂古镇法庭请求协商解决。刘莹初步了解情况后,第一时间前往村委会,通知刘某与农户一同协商,并会同黄道乡综治办、龙江村村委会共同化解这起纠纷。为了有效化解矛盾,并及时开展春耕,刘莹一边安抚群众,一边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化解方案。最终在“法庭+综治办+村委会”的共同协商下,由村委会出借部分资金给刘某,刘某自己筹措部分资金,凑齐了拖欠农户们的3万元土地租赁费。朱砂古镇人民法庭不断拓展多元解纷“朋友圈”,凝聚解纷合力,以“1+N+3”模式实体化运行和府院联动为抓手,打造“党委领导、多方参与、标本兼治、多赢共赢”基层治理格局,有效提升便民、利民的司法服务水平,释放非诉解纷效能,助力、引领、支持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,消除在萌芽。主动延伸职能 力争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朱砂古镇人民法庭依托“1+N+3”工作模式,积极推进多元解纷工作体系,为诉讼“瘦身”,为群众“减负”。持续加强与辖区乡镇综治中心、司法所、派出所等协调联动,整合多元解纷资源,充分发挥联调力量,构建“法庭+N”治理模式,常态化开展会商,增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,深度融入社区乡村、综治网格等基层平安“细胞”,通过人员联动、信息共享、合力化解的方式,推动纠纷解决向社会回归、向基层回归。为更好推进综治工作,法庭为党委政府当好“参谋员”角色,每个季度制定辖区乡镇案件态势分析报告,对案件数量、案件类型进行比对,分析案件上升原因,找准矛盾源头,并对应提出整改建议和对策,助力党委政府开展综治工作。同时,法庭将常见案件的指导案例,定期通过微信推动给辖区调解员,通过定期召开调解员培训、个案示范指导,提升调解员调解能力,充分发挥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的作用,努力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。着力普法强基,全面助力基层治理“现在开庭...”朱砂古镇人民法庭来到朱砂产业园巡回审判一起涉园区企业案件。本案源于两家企业之间因朱砂产品交易而引发的争议,鉴于被告方作为朱砂产业园内的核心企业之一,为深入剖析案情细节、提升司法效率并便于诉讼各方参与,法庭决定在朱砂产业园内举办巡回审判活动。“通过现场审理,能够更加贴近案件实际背景,促进法庭对案件事实的全面了解,同时也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、高效的诉讼环境。”刘莹向我们介绍道。法庭将诉讼服务“窗口”前移至村(居)一级,依托辖区村委会建立“村口法庭”诉讼服务点,放置普法宣传手册、诉讼文书模板、诉讼流程指引和诉讼明白卡等,向村干部和村民介绍“诉源治理矛盾纠纷调处流程图”和“诉前调解明白卡”,在前端开展好日常普法宣传和诉讼服务引导工作。此外,定期前往“村口法庭”诉讼服务点,通过院坝会、现场讲解、现场咨询、上门答疑、巡回审判等形式,将抽象难懂的法律条款转化为群众语言,让村民能了解到婚姻家庭、邻里关系等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。为增强司法透明度与公众参与感,法庭还积极邀请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庭审旁听,共同监督司法审判过程,确保法律公正得以彰显。人民法庭根植于人民沃土,服务在基层一线。朱砂古镇人民法庭为何被称为“村口”法庭,在刘莹的一幕幕回忆中,我逐渐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。“村口”法庭不是简单地坐落在村间,“村口”法官亦不是机器式的坐堂办案,而是以“如我在诉”的意识,将自身对当地村民的真情实感、符合村情的法治理念融入调解之中、搬进村民心里,让村民遇见矛盾纠纷,第一时间想的不是我要起诉你,而是......“刘法官,您来给我们评评理,到底谁对谁错,我们相信你的话。”“村口”法官将这份司法为民情怀深深地绽放在田间地头,以“接地气”的调解方式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口一线、化解在村民“家门口”、化解在村民的心中,当我看见那一张张淳朴的笑脸,我知道,这或许便是“村口”法庭真正的意义。供稿:陈维监制:肖亚 |审核:崔嵬 |编辑:杨赟推荐点击点击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小程序,足不出户即可网上立案、手机阅卷、申请调解等哦~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、答辩状示范文本(试行)的通知(法〔2024〕46号)点击关注铜仁法院公众号,为您推荐更多铜法资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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